#問 CJ E&M和旗下子公司的差別

這個問題困惑了我好久 CJ E&M YMC Swing MMO Stone Music LM Off Record Mnet 這些公司的本質應該都是CJ集團的吧? 那為什麼要分成這麼多個公司這麼多名字 像WO的在奐從CJ換到Swing 丹尼爾跟智聖從MMO換到LM (然後MMO還是CJ又用10倍的錢要買下丹尼爾?) YMC也沒有消失 社長常常不定時出沒 fromis_9原本是算哪個公司的我不太清楚 現在跟IZ*ONE一起隸屬於Off Record (好像是為了管理這兩團所分出來的?) 那Stone Music算經濟公司嗎 還是只是唱片公司 Mnet是只負責做節目的而已嗎 天啊好亂啊是我太笨還是這個真的複雜 希望有神人可以幫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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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其實是隸屬三星集團的 可以用台灣的台塑集團來理解 分行分業管理的概念,不過韓國政府政策和台灣比較不一樣,我們是扶持小企業,他們是扶持大企業,企業不斷漲大,導致他們財團現在可控政府的局面 回歸妳說的,其實Cj旗下很多都是併吞小企業下來的噢,當然也有一些是三星家族成員或三星高層出去單幹用的(就是樓上說的地方諸侯),也有一些是因為業務上分出去的 基本上這樣分除了企業上管理的方便外,最大的好處就是減稅,收支分開的話政府稅收會降低很多很多 (補一下剛剛搭車未打完的部分) 至於後面經紀約的部分牽扯到管理權,不同公司的管理權基本就是不同人、分開的,所以才會有同屬CJ旗下子公司買不買丹尼的問題 Mnet主要屬電視台,但旗下業務其實也包含音樂開發、銷售、藝人管理等等,後面這些部分大概可以參照台灣的華納音樂,一個大企業多棲的概念 而也有一些像是SWING和AOMG、Hi-Lite Records這些公司則不是併吞(我的併吞只的是CJ100%管理的那種),而是屬於戰略性合股,CJ持有股份在50%以上,一個CJ是大股東的概念,等於說這些公司和藝人的簽約內容、重大變向發展等等都要經過和CJ會議討論後,才能真正執行,而CJ也會負責部分金援 韓國三星勢力真的很大,光不是主業的演藝圈就一半以上了,怕怕der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