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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系學會管委會名義寫黑函天理難容

本人張李莎為上學期進修部法律系學會管委會主席。 昨日我在班級群組收到行政指導老師之審核決定書,內容指出:因前會長已休學、喪失學生身分,依法已當然解職,因此彈劾案不予處理,無須再進行彈劾程序。 但我注意到附件三中,出現一份以「管委會」名義寄發之存證信函,內容除要求前會長返還公款、道歉及辭任外,更直接指控其涉嫌侵占罪,且副本寄至校長室。 然而,依本人記憶,並搜索過往管委會群組紀錄,以及向其他管委會成員確認,上學期管委會開會期間: 1. 未曾決議寄發存證信函 2. 未曾表決認定前會長涉犯業務侵占罪 3. 更未授權任何人以「管委會」名義對外發函 即便退一步而言,若真有相關授權,該存證信函擬稿後,也應至少送交全體委員閱覽確認後,再以團体名義發出,而非由個人自行決定。 管委會作為學生自治組織,應遵循尊重、合法、平等、民主等基本原則運作。無論對任何人的評價如何,都不應跳過程序,更不應在未經討論、決議與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以「管委會」名義對外行事。 目前已聯繫不到前會長,因此我才選擇公開說明。若後續需要釐清事實,我願意配合提供聊天紀錄、會議錄音等資料,做證說明。希望你不要誤會管委會每個人都要整你。 活著的每一天,都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問心無愧!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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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這位中配(上一任管委會主席),不要去頭去尾、斷章取義! 製造聳動標題帶風向! 有本事就全部Po出來! 你作為上一學期的管委會主席,放任系學會會長的違規行為,你沒有盡到監督責任,你才是最天理難容的人!
megapx
megapx
以上這就是5/4,系學會指導老師親筆簽名所發出完整版本,包括附件吹哨者發出的存證信函。 你作為上一屆(上一學期)管委會主席,為什麼不在任內監督好,在你任內的系學會的違規作為!讓你監督下的系學會、怠乎職守的會長在本學期退學跑了? 你到現在還一直在護航退學跑掉的系學會長,你才是天理難容! 還要留讓這一學期的新上任的管委會的全體委員幫你來擦屁股處理, 在你上一學期管委會主席的任內,有上屆管委會成員之一的男同學用管委會的名義在上學期12月底,發存證信函給系學會會長的涉嫌違規違法的行為(及副本知會校長),他另外也用他的實名循司法途徑去提告,司法程序也才會受理, 你現在的行為就是在轉移焦點, 聲稱那位上屆管委會成員之一的男同學是在冒用管委會的名義發存證信函要系學會會長歸還公款, 妳不滿、不爽,歡迎妳也去提告他! 每一位法律系的學生當然都有權利去提告系會長涉嫌違規違法的行為, 你現在的行為就是在獵巫「吹哨者」(上屆管委會成員之一的男同學)! 你怎麼沒膽去把他揪出來?! 說他冒用管委會的名義發存證信函要求系學會長歸還公款以及他尋司法途徑用自己實名提告, 這些就是你在上一學期管委會主席的任內所負責監督系學會所發生亂七八糟的事!! 你還一直護航放任系學會會長在本學期退學跑掉! 你才是最天理難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