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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系學會管委會名義寫黑函天理難容

本人張李莎為上學期進修部法律系學會管委會主席。 昨日我在班級群組收到行政指導老師之審核決定書,內容指出:因前會長已休學、喪失學生身分,依法已當然解職,因此彈劾案不予處理,無須再進行彈劾程序。 但我注意到附件三中,出現一份以「管委會」名義寄發之存證信函,內容除要求前會長返還公款、道歉及辭任外,更直接指控其涉嫌侵占罪,且副本寄至校長室。 然而,依本人記憶,並搜索過往管委會群組紀錄,以及向其他管委會成員確認,上學期管委會開會期間: 1. 未曾決議寄發存證信函 2. 未曾表決認定前會長涉犯業務侵占罪 3. 更未授權任何人以「管委會」名義對外發函 即便退一步而言,若真有相關授權,該存證信函擬稿後,也應至少送交全體委員閱覽確認後,再以團体名義發出,而非由個人自行決定。 管委會作為學生自治組織,應遵循尊重、合法、平等、民主等基本原則運作。無論對任何人的評價如何,都不應跳過程序,更不應在未經討論、決議與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以「管委會」名義對外行事。 目前已聯繫不到前會長,因此我才選擇公開說明。若後續需要釐清事實,我願意配合提供聊天紀錄、會議錄音等資料,做證說明。希望你不要誤會管委會每個人都要整你。 活著的每一天,都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問心無愧!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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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 不要只會在這裡咿咿啊啊 都讀法律系了, 還想要憑你這樣的中文水準,還想在這裡去頭去尾、斷章取義、到處煽風點火、誣蔑帶風向! 你連貼文𥚃指的是哪位中配、哪位是泰國女都搞不清楚, 還是你把她們合體為一了? 我來幫你複習一下!!! 這位中配: 霸佔班群,連續公開謾罵別人幾星期,又哭又鬧、每天演悲情戲!歹戲拖棚!大家實在受不了,老師和同學也勸告過她多次了,但依然故我! 她又跑到Dcard上面開三個版面,公開造謠誣蔑帶風向!利用台灣人的善良和單純,分化台灣同學,到處引戰、惹人嫌! 她要開版是她的自由,但既然要當公眾人物,就是自己要承擔風險,自願接受大眾的公評,包括各種正面或反面的評價! 這位泰國女: 和這位中配聯手一直護航那位在本學期已經退學的怠乎職守的前系學會會長, 泰國女作為大二生居然還跑到學長姐的大三班群組發言引戰、酸言酸語、加油添醋、煽風點火,分化台灣同學, 5/7大三班代在教室下課時間,當面質問大二泰國女有什麼資格和權利挾怨報復?她竟然還惡人先告狀誣蔑大三班代是「性騷擾她」,還好一切都有同學的錄音證明! 這樣的行為和手段都這麼的卑劣,不是先罵先贏啦! 大家忍受這麼久了,現在還不能澄清反擊嗎? 更千萬別說有人想要關注她這位泰國女,這是在噁心人嗎?? 這是之前多位曾經熱心幫助過她的女同學,發現這個泰國女心口不一、讓人反感,女同學拿著自己的手機上面的社群平台展示讓我們看到泰國人歧視台灣的言行! 泰國女自己20幾歲沒有經濟能力,卻去社群平台上公開批評台北的房子又髒又舊又破,又貴!還不如他的祖國泰國,害她只能去租住台北的老房子,公開批評我們台灣人, 這不是很可笑嗎? 又沒有人強迫你來住台北! 怎麼不去衡量自己的經濟能力呢? 她又在公開的社群平台上,自稱自己是什麼基督教的教派,多次公開發表批評說我們台灣人進廟、拜媽祖,都是在「拜鬼」!!! 虧她自稱原來還住台中大甲多年,難道每年幾十萬、上百萬台灣人去參加台中大甲媽祖、白沙屯媽祖廟進香活動的台灣人,都應該這樣被她這位泰國人羞辱的嗎? 這難道不是一種嚴重歧視台灣人嗎? 作為外來群體之一,請和台灣人和睦相處,尊重台灣的文化、宗教的傳統活動,這不是最基本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