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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系學會管委會名義寫黑函天理難容

本人張李莎為上學期進修部法律系學會管委會主席。 昨日我在班級群組收到行政指導老師之審核決定書,內容指出:因前會長已休學、喪失學生身分,依法已當然解職,因此彈劾案不予處理,無須再進行彈劾程序。 但我注意到附件三中,出現一份以「管委會」名義寄發之存證信函,內容除要求前會長返還公款、道歉及辭任外,更直接指控其涉嫌侵占罪,且副本寄至校長室。 然而,依本人記憶,並搜索過往管委會群組紀錄,以及向其他管委會成員確認,上學期管委會開會期間: 1. 未曾決議寄發存證信函 2. 未曾表決認定前會長涉犯業務侵占罪 3. 更未授權任何人以「管委會」名義對外發函 即便退一步而言,若真有相關授權,該存證信函擬稿後,也應至少送交全體委員閱覽確認後,再以團体名義發出,而非由個人自行決定。 管委會作為學生自治組織,應遵循尊重、合法、平等、民主等基本原則運作。無論對任何人的評價如何,都不應跳過程序,更不應在未經討論、決議與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以「管委會」名義對外行事。 目前已聯繫不到前會長,因此我才選擇公開說明。若後續需要釐清事實,我願意配合提供聊天紀錄、會議錄音等資料,做證說明。希望你不要誤會管委會每個人都要整你。 活著的每一天,都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問心無愧!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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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 怎麼好意思,現在又反過頭來誣蔑別人是在網路霸凌她呢?? 什麼媒體?? 那位中配嫁來台灣以後竟還公然在中共黨媒、官媒上發表來台灣學習法律、目的在將來在台灣從政、改變台灣的現狀! 我們台灣是沒有人才了? 需要一個中國人來從政、改變台灣的現狀?? 她既然想當媒體的公眾人物,又要在Dcard上面開版,就是自願接受公眾評論、任何正面或反面的評價! 不是任憑她單方面造謠誣蔑、煽風點火誣蔑、利用台灣人的善良和單純來分化台灣同學! 這位中配: 霸佔班群,連續公開謾罵別人幾星期,又哭又鬧、每天演悲情戲!歹戲拖棚!大家實在受不了,老師和同學也勸告過她多次了,但依然故我! 她又跑到Dcard上面開三個版面,公開造謠誣蔑帶風向!利用台灣人的善良和單純,分化台灣同學,到處引戰、惹人嫌! 她要開版是她的自由,但既然要當公眾人物,就是自己要承擔風險,自願接受大眾的公評,包括各種正面或反面的評價! 這位中配及泰國女聯手一直護航一個已經退學的前系學會怠忽職守的會長, 她個人也代表不了其他的中配群體、外籍學生,不要一直拉別人來取暖背書! 也都改變不了,中配是靠著婚姻關係嫁來台灣,鑽台灣法律漏洞六年取得台灣身分證, 這位中配從小學到廣東汕頭大學受共產黨洗腦教育,參加少先隊、共青團,嫁來到台灣定居之後還公然在中共黨媒、官媒上公開發表帶著目的來台灣學習法律、之後要在台灣參政、想要改變台灣現狀的事實!! 還是只准中配在公開群組公開連續罵人幾個星期,沒有人回擊她,但不是她先罵先贏喔,也不是她連續公開罵完別人以後,別人就要認同她喔,之後還不准有人偶爾議論她是中配喔? 她個人主觀覺得是被歧視,那也是她個人主觀的憶測喔。 她是中配也是客觀事實,「中配」也是台灣通常用語,哪一條台灣法律規定不能說「中配」這兩個字, 對了,「中配」在她的祖國中國是敏感禁忌用語,還是她的要想用中國的黨意法律來審查台灣人言論? 請她不要一聽到「中配」就抓狂跳腳,這裡是台灣!每一位台灣人都可以自己決定想要怎麼說, 還是她又想要向她的黨組織或她的祖國中國國台辦來舉報?? 她作為一位外來群體之一來到台灣生活,應該的是和台灣人和睦相處,而不是做一個四處引戰、惹人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