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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黑特 迷香人團主FieFie

昨天詢問迷香人二團有無收到貨那篇不知道為什麽被刪了,然後就可以看到有人在自己個版發聲明取暖,說的好像是振振有詞,一心一意只為客人。但我認為據我的經歷,有必要平衡報導一下: 1.採購時間原本設定為10/12,又自己改成10/15,後來就下落不明,也無任何公告或私訊,直到昨天(10/26)我真的都還不知道有沒有結帳,但似乎是沒有,更何論其在10/25稱所謂的「現貨已寄出」,不然也不會退錢了。(ps.我在這之前的態度真的都還可以,但我被這位真的搞得很生氣,沒見過這麼隨心所欲的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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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迷香人二團在其更改後設下的採購日期是10/15,寄出日期是10/19,但其「疑似」在10/15號後仍繼續接單,在原本被刪除的貼文裡也有人提到此事,也能佐證其根本沒有結帳。(下圖為10/22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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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私訊搞消失,這也是最多人所反應的,縱其謂是因為感冒和工作,也不可能不能在假日騰出個幾分鐘來回應吧,沒有人要求團主應該要面面俱到,但回應疑問應該是最基本的,而不是放任疑問演變成擔憂,最後一句盡力撇清所有責任。 其要求在15號之前匯款,我也準時的匯款了,但為何能要求他人守時,自己卻不能守時呢?不論是為了達預期採購金額或有其他考量而延期,在無任何說明下這都是對團客不負責任的行為。 縱其稱未來不會再開團購,但我仍希望留下此篇貼文,避免在前篇討論迷香人二團的貼文刪除後只剩下其一家之言,也留下一篇可供參考的平衡文章。
留言
我有在那篇留言,教大家可以爭取自己的權益,到國稅局網頁檢舉漏開發票,因為Ptt代買板已經很多人都開始開發票了。 然後該團主還回覆我留言,主述他多辛苦,賺沒多少錢,問我是不是美妝揪團那邊也要去檢舉?完全答非多問...,法規規定在那邊,代購開團視同網拍營業,一個月營業額超過10萬就是要去營業登記,超過20萬必須開立發票,否則就是逃漏稅。 法規可不是我制訂的,有意見也是去陳情,不是反駁我他多辛苦,或入不敷出?既然這樣可以不要開團,不是嗎? 然後看到這篇才發現真的刪了,希望那篇的原Po有順利收到退款或是商品了的話就好。 但回歸到態度面,以及延遲出貨和訊息不回覆這些問題,這完全母湯,不能因為想買便宜就漠視開團主這些行為吧? 更何況那篇的原Po有查詢到,團主不回覆訊息期間還在別的開其他團...。 卻說是自己生病一個禮拜、工作很忙碌等,沒有辦法回覆訊息?那開團收款的時候怎麼就不忙碌,很積極收單/收匯款/回訊息了? 如果需要延遲下單或出貨,都應該主動告知團員才對,不是要團員去追問,甚至問了還不回覆,如果團員有出國行程、搬離原住處等,變成無法領取包裹怎麼辦?他只考量到自己,非常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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