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KOC詐騙吃霸王餐了!

遇到了主動來報名餐酒館互惠用餐(提供價值5470元的餐點),11/14來店內用餐,過了一個月卻未提供審稿(之前溝通說最快3天提供審稿)也未發佈合作貼文,IG、FB、email也全都沒有回覆訊息、人間蒸發,請問同業有什麼處理建議嗎? 目前只有有酬合作才有簽契約、未來連互惠也會事先簽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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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她覺得不好吃無法寫出昧著良心的文章所以龜隱? 若不是的話那實在很糟糕,很好奇她吃掉怎樣的餐點?至少有傳照片給妳或妳也會用照片記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