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很長,但我希望更多想讀國防醫的人看到😔
我想成為一名急診醫師。
這個願望是我從小學就決定的
我為了這個目標努力,也以為自己夠努力了
直到高中才發覺自己離目標還這麼遠
是國防醫讓我看見了希望
2024/9/20
國防醫學院來到了我們學校演講
我再次看見了自己夢想的希望
即使在了解了進國防背後的辛苦與代價後
我依舊把國防醫學系當成目標
也非常願意進入國防醫學系就讀
2025年1月,我參加了學測。
我如願通過了資格得已申請國防醫學系
並開始準備起備審資料與國防測驗
依據往年的分數標準
我可以相當自信地說自己會上
也就這樣準備到了3月
國防測驗拿了88、智力測驗138/145
班上的朋友們開始替我開心、老師們也是
畢竟我已經說要考上國防醫半年多了
我自己接受了這個結果,因為——我是真的願意。
我願意簽下那份十多年的義務
願意為國家醫療體系貢獻自己
願意承擔成為軍醫的責任
我知道這條路不輕鬆
但我已經準備好了承擔它的重量
我從未懷疑過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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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初審結果下來了
內容很簡短,卻也足以顛覆我所有的期待與規劃
撤銷我的錄取資格
理由只有一句話:出生南京市 未入本國籍滿20年
我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與護照,從小在台灣長大、讀書,沒有中國的任何戶籍與居留紀錄。
甚至「出生地是南京」這件事,我直到15歲辦身分證時才第一次知道。
我的父母當年在南京工作,而我恰好出生在那裡,出生後不久就回到台灣。
退一萬步說,我今年剛滿18歲
我是2歲回台的
豈不等於我要22歲才能申請國防醫?
況且,在這些規定中我實在不能理解自己被撤資的理由
1.要簽的一張具結書
報名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
我的回應:「我並無擁有以上條列的5項之中任何一項」
2.簡章規定
第三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香港或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年。期間計算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日起,至入學報到前1日(114年
6月29日)。
我的回應:「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下圖)大陸地區人民的定義為: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但我就是沒有戶籍,你怎麼能以此規定限制我不能報名?
最後,簡章上寫的是「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
為什麼到我這邊就變成了「出生南京市 未入本國籍滿20年」?
準備背審資料的那一個多月
我也多次向我的輔導員、國防部詢問我的身分問題
因為我有在簡章上看見相關規定
但規定寫得相當含糊
我不清楚的同時
國防部那邊也遲遲未給出肯定答案
只憑字面意思我認為我有符合規定
才繼續準備這條路
我清楚考不上其他醫學系是我的能力不足
但你不能否認我為了醫學系把自己簽給國家的決心
問我的同學、老師們就知道
我真的是從去年9/20一聽到國防醫學系
就下定決心認為這條路不錯了
比起同樣想讀醫學系的朋友們
大部分人是排斥國防的,這很合理
畢竟我也清楚明白這條路的難點
你可以說因為我現在無法考上
所以可以馬後炮地站在道德至高點說我願意
如果我今天真的上了,上戰場我當然也是會膽怯
然而
我至少是一名願意當上志願役的高中生
比起大部分把國防當成保底的醫學生
我很願意進入國防醫
而國防部你卻拒絕了
一個願意為了醫學奉獻自己的高中生
只因為我那自己也不清楚的出生地?
而更荒謬的是
我被限制的僅為「不得任軍職」
我依然得因為中華民國人民義務「服兵役」
身為本來都願意當軍醫的人
我自然認為服役乃人民義務是合理的
但我的處境卻是:
我想當一名軍人時不能志願當
國防部徵召我時,我卻不能拒絕
在這方面我找不到「合理」二字
當錄取不是努力的結果,而是出身的審判?
誇張一點的說,這難道不是政治迫害嗎?
這篇文章並不是譴責國防部
我明白這些規則後一定有許多理由是我未考慮的
我只是想把我的故事分享出去
不要再出現下一個因為「出生地」而非能力不足
被刷下的醫師或軍人
我不譴責國防部並不代表我沒有怒氣
說實話我恨他們10年也不為過
撤銷我當軍醫的資格,還得進去服役一年
我實在是太咽不下這口氣了
我依然認為自己沒有錯
我實在是找不到任何拒絕我成為醫生的理由
我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是事實
「我只能戰死,不能這樣窩囊死的」
你可以說我成績不夠格,但你不能這樣羞辱我
感謝這半年來一路支持我的家人、朋友、老師
你們的支持是我這半年最大的動力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決定,即使最後我沒成功
然而我不願讓這個錯誤的系統,決定我的人生
我決定重考,重新挑戰一次學測
並以「新移民」的身份申請其他醫學系
我不會說我樂觀
我只是選擇以比較不痛的方式說服自己這是轉機
因為如果我讓自己一直陷在怨恨與失落裡
我怕我會真的走不出來
既然我無法改變這個體制
那我至少要在這場失去中
讓自己變得更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