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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有什麼「喜歡的會很喜歡」,這句話本身就是騙無知高中生的假議題。 1.什麼個性的人會認命喜歡? 畢業即失業、沒有任何專長、沒有祖產或爸媽養、極度走投無路的人。只要腦袋正常、嚮往一丁點自由,進來絕對會痛苦到生不如死。 2.喜歡的人為什麼喜歡? 因為他們只看得到「免學費」、「每個月有薪水」、「畢業即就業」的表面糖衣。但他們不知道,代價是簽下一張極度不平等、保證綁死你的賣身契。進來之後,完全沒有人生選擇權,想走內科被丟去外科、想走外科被丟去內科都是常態。你只是沒有勞基法保障、被制度玩死的可憐狗跟免洗筷。 千萬不要把可貴的自由賣到這裡,快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