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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04 這些因為都不是必要支出所以沒算進去 至於勞健保 我真的強烈建議原po去申請低收入戶 台中福利超好 再說薪水一個月只有56000房子還是租的有什麼理由申請不過? 要是真的申請不過再來哎沒錢怎麼辦不是比較好嗎 我覺得問題已經不是原po養不養的起了 問題是他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