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被霸社傷害過的人

前情提要
更新 b72 b72-7 當事人出沒 B83 當初判定性騷擾的證據 b117-3 性騷擾定義討論 反正我跟他也沒什麼好說的,這邊我也不便公開更多東西,就是法院見。 雖然這篇文可能會使得我被很多人認,但還是拜託大家不要認我,我已經經過一次網路霸凌了,不想再經歷更多。 可能有人會說,不想經歷那就不要把這篇廢文po出來,但我相信自己不會是被霸社傷害過的最後一個人,所以我也希望如果有相似經驗的女孩可以更勇敢地出來對抗這些毒瘤社團的劣行。假使這篇文能夠使更多女孩能夠勇敢地站出來,抑或是在未來更能夠勇於對抗這些惡意,那儘管這篇文可能使我再被霸凌,我也認為自己應該這麼做。 最近體育課事件鬧很兇,也有些人翻出許多霸社的劣跡,而我的故事是從去年的一次性騷擾事件開始的。 去年,學校曾經發生一起竊盜事件,失主十分著急,就上了學校校版請求大家幫忙一起找他遺失的東西。這本是一篇正常的失物文章,校內同學也幾乎願意伸出援手幫忙看能不能找到遺失物,然而版中卻有不速之客亂入,不幫忙也就算了,甚至在板上反串嘲笑失主。 我看不過這種行徑,別人丟失東西已經很緊張了,為什麼還要被陌生人嘲笑,於是制止了他們的行為,其中一個人因此惱羞成怒,先數落了一頓我很雞婆後,就用臉書找了我的照片合成嘲笑我的外表。 當下看到真的很生氣,在詢問過身邊專業人士後,認為這應該屬於性騷擾,因此將他送進性平會,希望他能因此學個教訓,知道發言的分寸,因此遞性平會時還特別註明,我希望行為人能接受性平教育。 我沒想到,性平會是另一場惡夢的開始。 我們學校的性平會很好,委員也都能夠給予足夠的關心關懷,一切也都是在做好十足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在規定時間過後,學校訪談了我們雙方,認定本件性騷擾屬實,讓我一度以為,這件事會這樣落幕了。 在性平會結案的一周後,男友告訴我,他的高中群組傳來訊息,有以前的同學問他我是不是告一個人性騷擾還成立了?並且把案件過程講的非常清楚,之後全班還不少人附和討論了起來。 聽到這個訊息,我的心感覺涼了半截。除了最親密的朋友、和當初諮詢的專家老師以外,我根本沒跟別人說過這件事,我非常相信自己一定在某個角落被公審了。 然而,男朋友的高中同學卻只說網路上發現的,不願意成為那個霸社口中的「內鬼」。我立即把事情告訴了學校,但學校表示我沒有詳細證據,沒辦法做任何處理。 就這樣,我仍然繼續努力想用所有管道找到這件事的證據,一直到一天後,一位朋友把這件事告訴了我,並且附上了所有截圖。 在霸社裡,加害人不只將學校要求需要保密的性平會會議紀錄全文(包含我的出身學校、以及我在性平會訪談中的發言),甚至連我的照片也都一併被公開在霸社裡公審。數百人點笑臉符號嘲笑以外,底下留言更不用說了,不認識的人也罷,甚至有一群是現實生活中的同學都一起嘲笑出言調侃我,覺得我是雞掰人、是智障女權分子,為什麼要指控別人性騷擾?甚至有我在霸社的臉書好友因為看到霸社的貼文,來私訊我告別人性騷擾是不是吃飽太閒? 我才理解到我最隱私的一部分居然就這麼赤裸裸的在霸社中被人公開了,訪談的發言不只是單純的說話而已,連我的心理狀態都有被一併記載,我不知道這一切已經成為多少人茶餘飯後的笑柄。 我生氣,卻也無助,我不知道我要怎麼感謝那位朋友,若不是他,我不知道我必須要為這個在暗處我無法知悉的騷擾困擾多久,並不是我看不見,就可以這麼理所當然的欺負人。 霸社最可怕的地方莫過於使人待在一個極厚的同溫層,看到所有網路行徑就進而合理化一切不合理的歧視、仇恨行為;甚至將這些糟糕舉止行為帶到生活中,去譴責那些真正被性騷擾的人,想辦法用辱罵的方式讓他們覺得自己並沒有被性騷擾,或是告訴你那只是玩笑不用當真。 我至今仍清楚記得,在最後結果調查報告書上也記載了加害人的訪談紀錄,他是這麼說的:「這只是一個稀鬆平常的小玩笑,很多人都會這樣做,根本沒什麼,如果這是性騷擾的話,網路上有一堆性騷擾。要我更認真罵她,我一定罵得更難聽。」(這段留言取自霸社,他朋友為了要幫他洗白,所以也公開在霸社中) 我知道像霸社一樣的社團不可能會消失,被害人們也只能透過自己的努力,想辦法去對抗霸社一切的惡行。 我的事件還沒結束,目前已經都交給律師處理,也希望更多被傷害過的女孩可以知道,願意勇敢抵抗網路暴行的妳們沒有錯,錯的是那群不知道管好自己嘴還有言行的傢伙。 沒有一個人是生來應該被別人欺負,就算只是言語的欺凌也不應該被無視,我們無法控制自己要不要成為被害者,但至少我們能讓自己不要成為下一個加害人。
留言
我是當事人,借用女友帳號回應你,雖然你發在女孩版,我打什麼都會逆風,但我根本沒差。 1. 我當初是把你的臉書頭貼跟王雪紅的照片p圖在一起,要講就講清楚,別這樣話術讓別人覺得我講了什麼特別過分的話來特意羞辱你或性騷擾,且在性平會的開會紀錄也詳載,我並沒有什麼動機。 2. 學校性平會的性騷擾之所以會通過,只是因為我當初不懂法律,被性平會委員誘導式問答牽著鼻子走,說了些不利於自己案情的話才成立(一個開頭就直接當著我的面說她覺得我就是個慣犯的人是公正的委員該有的態度嗎?),那些開會的紀錄都有錄音存證,誘導式問答獲得的「證據」皆屬不正當(已諮詢過專業法律人士),我已針對此點提出申覆,一切交由學校與法律處理。 3. 當初霸社po文只是單純覺得這樣性騷擾就成立很扯,所以以自嘲的方式讓大家笑一笑我,從以前就霸社對我來說這是這樣的存在,你們不同意也沒關係,畢竟確實就如你所說,是不會消失的同溫層。在文中,我並沒有對你惡意的言論及網路霸凌的意圖,麻煩請不要在這邊話術帶風向==,妳可以自己去翻留言。 4. 關於霸社發文的部分進行補充,因為是私密社團,為了避免後續節外生枝,也不方便丟截圖上來,反正你也有所有的截圖,我絕對沒有對妳有任何攻擊或污辱的言論。 5. 我也已經諮詢過律師了,一切都交由法律處理,麻煩不要亂帶風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