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完善育兒職場環境 政院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

為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行政院會25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再次感謝考試院協助,在最短時間內函送本院會銜。因應「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規劃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包括升級為0到6歲的「育兒假」,以及升級為「6+3」的育兒留停津貼,當雙親都請滿6個月後,可再額外各請領3個月,雙親合計最多可請領18個月的育兒留停津貼。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銓敘部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盡速完成修法程序。 修法重點包括,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育「嬰」留職停薪名稱修正為育「嬰(兒)」留職停薪;其次,延長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並增訂被保險人與配偶撫育同一子女且均領滿6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時,於育嬰(兒)留職停薪期間,得各再請領3個月,最長可領9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同時針對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低於以法定最低工資為投保俸(薪)額計得之金額者,增訂補足差額之規定。
最重要的「基數只以本俸計算」不修法 修這個「津貼金額低於以法定最低工資為投保俸額計得之金額者,補足差額」在吹 意思是如果你是高考三級初任分發薦6本1 蹲了6年喜獲2年考績甲等升上薦7本3 或普考及格分發蹲了N年委5年功5 原本育嬰留停津貼只能領到23,548元 我黨政府澤被蒼生 修法加你52塊 讓你可以領到相當於以勞工法定最低工資計算的育嬰留停津貼23600元 讚讚
愛心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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