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目擊辦公室霸凌事件,非當事人、非委託人提出申訴或檢舉是否能成案?

我死菜鳥啦,服務於貢丸市科技城轄下,近日一早剛進辦公室沒多久親眼目睹一件霸凌案。 某兼職主任劈頭就對剛走進辦公室的同事,一陣洗臉,至少喊了不下5次"你寫的是垃圾"、"我把文拿去問AI,AI也說是垃圾,這是AI認證的垃圾"。 辦公室雖然不大,但當眾講這些話也至少5個人以上同時聽見。我只是旁邊坐的,聽到都感到一陣噁心胃痛了,就先別說當事人當下的反應有多可憐了… 目前情況是這樣,當事人可能偏不想擴張事態想自己吞…… 但我口頭上暫時秉著信任原則已經報告機關首長,並且嚴肅告訴首長這事跟性騷擾或暴力事件一樣嚴重,要求他認真處理這件事。 我一方面是很看不過去,當事人是位非常認真、和善、能力良好的前輩。另一方面我認為今天這個霸凌者沒人認真處置,改天是不是辦公室每個人都可能是下一位受害者? 不過目前法規看了一圈,文字很怪啊,都把申訴人=當事人or受委託的代理人(?看著好像我們旁邊第三人提報案件滿可能不被受理的(?不禁不意外的又懷疑起公務界即使出人命了,說整頓公職霸凌484還是在打假球?呵呵 另外翻看了一下轄內的霸凌相關新聞,案件多到不行就算了,有些局處上了新聞、法院判完了照樣講幹話吃案,唉唉。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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