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桃園衛生局,請改進預付費用請示單

為什麼公家機關補助款項給外單位的預付款, 卻需要承辦人在「預付費用請示單」上蓋章, 同意若款項不能如期報銷或繳還時「願付賠償責任」, 每年補助數十家單位計千萬元, 請問有問題要承辦怎麼賠? 還是這是單位拿經費賠?哪來的經費? 這個業務我有辦法不蓋章嗎? 請問不用預付款給外單位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做? 找長官討論無果, 只好寄希望於此... 桃園衛生局拜託改改吧! 我看其他單位寫的是「本人願意負責追繳」
愛心
7
8
全部留言
這則留言已被本人刪除
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 Dcard 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
B1
為何會有預付款? 公家機關不都是驗收後才給?
拍拍原po 其實公職很多人看到這篇 只是不敢回覆 謝謝你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