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桃園衛生局,請改進預付費用請示單匿名為什麼公家機關補助款項給外單位的預付款, 卻需要承辦人在「預付費用請示單」上蓋章, 同意若款項不能如期報銷或繳還時「願付賠償責任」, 每年補助數十家單位計千萬元, 請問有問題要承辦怎麼賠? 還是這是單位拿經費賠?哪來的經費? 這個業務我有辦法不蓋章嗎? 請問不用預付款給外單位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做? 找長官討論無果, 只好寄希望於此... 桃園衛生局拜託改改吧! 我看其他單位寫的是「本人願意負責追繳」桃園公職高普考公務員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