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詢問 請問事情流程出包怎麼辦

小妹是最最基層的地方政府菜鳥承辦人(去年12月底剛報到) 事情是這樣的 中央A機關要補助💩辦活動(💩自己去跟A喬的,不是縣府爭取的),但要透過B機關核定縣府給💩錢,反正流程很複雜很煩 但是因為是新增計畫,依照我們的規定一定要通過議會才可以辦理追加減,然後才拿的到那筆中央經費,但是因為我們這邊非常會拖+人治>法治...等綜合因素,千辛萬苦後才拿到B的核定函,終於要開始跑流程了!! 結果💩在縣府還沒核定他之前就先辦活動了,因為中央A跟那坨💩說B發核定函給縣府了(老實說B也很衰小,一直被A打電話) 然後我要送議會的簽直接被退了,因為未經議會審查就辦活動.... 蒼天啊!我根本沒發核定函給💩,在那之前我還一直警告過💩延期,現在這樣我根本拿不到A要補助💩的錢🙃 活動需要延期這件事我其實一個月以前就報告給長官,但長官那時候不以為意,也不願意跟再上面的長官說(我也有請長官要先去報告了,但他就不願意,說甚麼長官最近心情不好之類的😮‍💨) 總之這件事現在就卡著長官繼續拖,但它一定會影響我年底的核結,請問各位先進有甚麼建議嗎?還是反正長官不急我也不用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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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也遇過差不多的 我在的單位也變成夾心餅乾 中央VS本機關VS民間組織辦活動 申請中央補助的時候 某些單位已經陸續辦完活動的了 結果中央都還沒核定 最後拖到了下半年(7、8月左右) 才終於審查通過 但有些辦完活動的說可以追溯自申請日那天 所以其實是有追認成功的 只是現在差在你們議會沒通過,是從無到有 議會又是個愛吵架的地方 只能祝福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