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行政獎勵就免不了一定會碰上不遵守規則的使用者。如果放任不管,除了對其他使用者不公平,而且也會吃申訴,控訴行政怠惰,不處理違規行為;真的被迫處理了,換成違規者投訴,真的很躁。
違規者先是質疑規範不明確(規範其實有),將明確的裁定原則提供了之後,違規者又會刻意繞過裁定,還企圖透過白手套交易取得不當獎勵,還給我搞上中下遊;而且被取消資格後,除了要求提供所有關連紀錄,還要爭執哪些是違規取得,哪些是正常取得,要求部分返還,否則要提消保申訴。
每次處理這種投訴,真的是曠日費時,導致本職事情都做不完,我都快得躁鬱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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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OA後方觀察家
這種超級無敵多啊,對他們來講只是順手凹看看的事,便民便民,變出很多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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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有民眾找非合格的,結果發現還要找合格的才能報竣工,要再花一筆錢,打電話來陳情
說什麼法規沒顧慮百姓,為什麼一定要找合格的,就是要他付錢就對了?
拿話筒的時候心裡就在想......那就不要找非合格的啊,法規寫得好好,今年才剛報過台南有大學生因為房東找非合格承裝業被電死的新聞,還在那問為什麼不能找非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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