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行政獎勵就免不了一定會碰上不遵守規則的使用者。如果放任不管,除了對其他使用者不公平,而且也會吃申訴,控訴行政怠惰,不處理違規行為;真的被迫處理了,換成違規者投訴,真的很躁。
違規者先是質疑規範不明確(規範其實有),將明確的裁定原則提供了之後,違規者又會刻意繞過裁定,還企圖透過白手套交易取得不當獎勵,還給我搞上中下遊;而且被取消資格後,除了要求提供所有關連紀錄,還要爭執哪些是違規取得,哪些是正常取得,要求部分返還,否則要提消保申訴。
每次處理這種投訴,真的是曠日費時,導致本職事情都做不完,我都快得躁鬱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