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先後面試一個中央機關到年底的職代工作,以及市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的「合作社業務、臨時交辦事項」約僱工作。
目前職代工作已錄取並到職,工作內容是以前做過的熟悉業務,正常上下班,原本打算做到年底期滿,同時準備今年11月的兩場求職考試,如果有錄取,正好明年1月銜接。
社會局這邊則是我到現職工作後才接到人事室通知正取,目前還在等市府核備,之後才會正式通知報到。
現在比較猶豫的是,如果選擇去社會局,除了現職需要中途離開之外,也必須重新學習完全沒有接觸過的合作社業務,可能會影響11月考試的準備。
想請教有在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或其他縣市政府承辦過合作社業務的前輩:
1.合作社業務實際工作量如何?
2.通常是由一位承辦人專責,還是多人分辦?
3.平常主要工作是公文、會務審查、財務、稽查,還是以輔導合作社為主?
4.一年當中有沒有特別忙的時期?
5.合作社業務需要花很多時間才能上手嗎?
6.如果以約僱人員來做,這項業務整體而言算是單純、穩定,還是事情滿多、壓力較大的業務?
如果有前輩願意分享實際工作情況,非常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