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建議 婚前買房 預售屋

第一次發文 若條理不清排版有誤拜託請見諒 前情提要 跟男友一直以來都有買房的共識 未來房價我們都是看漲 一同決定把握現在買房 預期是先購屋 交屋後再登記結婚 過去也曾提到房屋要共同登記 我們買下的是預售屋 兩年後完工 但在前幾天簽約的時候,卻只簽約了男友的名字,頭期款有一半都是我家人幫忙以及部分貸款,但貸款是我們一人一半繳納。 我怎麼越想越不對,我真的不敢想不敢保證未來兩年後我們會相安無事,真的很擔心最後一無所有⋯ 想請教各位大大,房屋簽約是只能簽一個人的名字,直到交屋後才能請代書共同登記嗎,在這之前我可以怎麼做讓自己有保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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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去登記結婚就解決了吧 交屋前登記應該就算婚後共同財產?(再加個預告登記就保險) 大家講得好嚴重噢😱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錯 因為最近也有類似的買方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