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益 情侶共同登記

如題 我跟男友目前要準備結婚了 當初買房是共同買房(兩個人一人一半) 但因爲我名下已經有房產 所以買房一開始是登記在他的名下(用新青安貸款) 這樣有個問題是 買房是屬於婚前財產 男友是說結婚後過戶一半產權給我 但我上網查共同登記的缺點大於優點 (例如:自用的話一生一次都被用掉、重購退稅的話再買一間一樣要共同登記等) 所以想說還是我們可以預告登記、寫借名登記再去公證等等 但男友覺得這樣對我沒有實質保障 我是偏向預告登記就好 而男友是想過戶給我(但過戶又要花一筆錢) 所以想問大家 有什麼建議嗎?或是有更好的方式 題外話 目前兩個人準備要去登記結婚 想說最近的紀念意義日期是5/20 但是那天長輩翻農名曆是沖屬虎的(男友) 而5/21是沖屬兔的(我) 但其他日子我們都不愛 現在有點跟長輩吵起來⋯⋯ 我上網查也有5/20不宜嫁娶但還是有新人結婚 另外請教大家 如果是這樣會挑好日子登記,還是挑有意義的日子呢 By 最近為了這兩件事頭痛的新娘子👰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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