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益 情侶共同登記
如題
我跟男友目前要準備結婚了
當初買房是共同買房(兩個人一人一半)
但因爲我名下已經有房產
所以買房一開始是登記在他的名下(用新青安貸款)
這樣有個問題是
買房是屬於婚前財產
男友是說結婚後過戶一半產權給我
但我上網查共同登記的缺點大於優點
(例如:自用的話一生一次都被用掉、重購退稅的話再買一間一樣要共同登記等)
所以想說還是我們可以預告登記、寫借名登記再去公證等等
但男友覺得這樣對我沒有實質保障
我是偏向預告登記就好
而男友是想過戶給我(但過戶又要花一筆錢)
所以想問大家
有什麼建議嗎?或是有更好的方式
題外話
目前兩個人準備要去登記結婚
想說最近的紀念意義日期是5/20
但是那天長輩翻農名曆是沖屬虎的(男友)
而5/21是沖屬兔的(我)
但其他日子我們都不愛
現在有點跟長輩吵起來⋯⋯
我上網查也有5/20不宜嫁娶但還是有新人結婚
另外請教大家
如果是這樣會挑好日子登記,還是挑有意義的日子呢
By 最近為了這兩件事頭痛的新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