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買了房,最近銀行剛撥款,已經要準備交屋,但發生一件很扯的事,想說交屋前帶父母去看一下,沒想到一進房就看到其中一間房間的門關了起來,打開後發現在一張床墊枕頭以及其他私人物品在地面上,紙杯裡還有煙蒂,廁所也有被用過的痕跡,陽台也都是煙蒂。
很明顯是有人在使用,當下整個大爆氣,馬上叫建設公司調查,沒多久工務主任帶了一個工人來,工人聲稱是因為發現這間還沒交屋,貪圖方便進來休息,床墊是從工務所搬來的。
主任表示會換新的馬桶坐墊,全室也會重新粉刷,但我無法接受,隨後主任把襄理找來,也是叫一樣的話,我這邊仍是表示不能接受,全新的房子連住都還沒住過就有人給我使用,怎麼說我都吞不下這口氣。
襄理說,會跟公司討論減價的事情,星期五會給我回覆,請問遇到這種狀況,該如何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