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贊助兒子頭期款買房

因為不敢跟親朋好友訴苦,所以想聽看看卡友意見,願接受各方批評指教。 先說一下我們夫妻的背景,我們都是家裡沒礦的公務員,理財觀念保守,靠著定存在非六都只有一房一車,育有一子,目前碩一。 事情起因於兩年前,兒子跟女友計畫未來工作地點會在目前租屋處附近,愛子心切的我,當時想法很單純,擔心房價不斷上漲,等兒子完成學業再買房恐怕追不上房價,所以便經過兒子和他女友的同意,在目前租屋處附近訂了間預售屋,預計明年底完工,說好了買兒子的名字,我來當保人,並贊助500萬,其它的貸款(約600萬)等兒子工作後用自己部分月薪慢慢繳完。 問題從這時候開始慢慢浮現。 三個月之後,我忽然接到兒子的電話,說他跟女友想變更室內格局,他們還去找設計師簽約討論室內裝修細節,他說設計費女友說要出(後來才知道並沒出,因為在審閱期內就解約了),還真的跟建設公司簽約改了格局。 我們夫妻其實非常不解,房子連主結構都未完成,談室內裝修是否太早了!但我們換個角度想,他和女友一起規劃未來的住所,有共同的目標也不錯,既然這是他們要住的,就尊重他們的決定吧! 又過了幾個月,兒子有天回家跟我們說,他想在房子完工過戶前先和女友完成結婚登記,他很堅定地說這是他和女友的共識,當時我們有點意外,因為那時他還在忙著考研!我們都勸他要不要再緩緩,結婚至少等完成碩士學業找到工作再說吧! 後來我相通了一點可能(我比較小人之心),女友想讓房子成為婚後財產,這樣即便房子不在自己名下,對自己才有保障。(補充一下,女友畢業後自己有學貸要還,所以我一開始就沒有打算要她幫忙繳房貸) 我瞭解畢竟婚後很多生活支出難以細分,換成是我,也希望在法律上有點保障,於是便順著兒子的意,同意他們自己看好日子去登記,但我只有一個條件,就是如果他們結了婚,未來房子貸款的保人就改成他老婆,兒子說這點沒問題。 這中間他們一直有留意職場的變化,曾告訴我未來有可能一起到其它地方工作(如果薪資或職位較好的話),我還安慰他們別擔心,到別的地方可以先租房,原本的房子就留著租人,至少還有個保障和退路。 衝突的爆發點在今年年初,兒子回家過年時,突然找我們兩老詳談,他說和女友兩人正在學日文,未來計畫先到日本留學,順利的話,不排除留在當地工作定居。女友還跟我們說,這都是為了要生小孩,希望給孩子一個比台灣更好的生長環境。 對於兒子有自己未來的規劃和想法,我並不反對,而且我對他的職業發展並不瞭解,但我只有一個疑問,留學需要一筆不少的費用,兒子目前還在唸書,未來工作後還有房貸要繳,要如何應應?結果他說出讓我整個情緒炸裂的決定,說未來不排除把房子賣掉! 我們夫妻生氣的理由很簡單,贊助頭期款當時就跟兒子再三言明,這500萬只能作為買房之用,對於股票投資或其它用途希望他能用自己賺的錢,我們絕不會干涉。就如最前面所說的,我們只是家中無礦的基層公務員,圖的就是生活穩定,最保守的理財方式,定存或買房,對我們來說是風險最小的。 最後在非常不愉快的情況下,決定房子改回我們夫妻兩人的名字,之後貸款我們自己處理,但兒子的婚事及出國的事我們不想再干涉,目前雙方形同陌路,完全沒有聯繫。 就我對自己兒子的瞭解,他是那種心思單純,不會算計別人的直男,從小學習能力很好,做事態度也很認真,閒暇之餘只會想著哪裡好玩找哪裡好吃,能過上WLB的生活他就會很開心的那種。 女友是大學同學,是他的初戀也是唯一的一任,但個性上跟兒子完全不同,較有主見,也比較活潑外向,兒子很多事都是順著她。所以這過程中很多決定,包括改房屋格局、結婚、甚至去日本,我們私心覺得應該都是女友的意思,雖然兒子一直說是他們共同的決定。 我很後悔衝動做出當初贊助他們買房這個決定,導致現在關係決裂,兒子現在把我們當成仇人一樣,我不解這過程究竟做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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