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預售屋延期交屋

請問各位網友,目前手邊下定了一間兩房含車位的華廈,已繳了兩成頭期款百來萬,可以確定建商,交屋時間已經超過預售屋買賣合約書所約定的時間,想問大家會選擇解約拿總價15%還是拿已繳貸款的萬分之五利息??更新:目前拿回15%的總價賠償款,總共拿回來420萬,多了180萬,要重新看物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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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當然是解約,你會拿回妳付出的全部錢,不是總價15%。 第一是房價在跌 第二是妳不知道會不會爛尾,拿錢回來保留出手機會不是很好?能拿錢回來快拿,它搞不好要倒。
B3(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