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最近因為房子的事情煩惱好久
想請問大家
我在2024年底買了預售屋,2025年初開工到現在都還沒動工(合約書上寫2029交屋)
這幾天建商才發通知說蓋不下去了要改合約
因為前陣子政策新規定土方問題,導致成本增加許多
需要重新規劃用地、戶數之類的
也會延後開工完工
目前是給兩種方案
1.
繼續相信建商,錢留著解約等新建照下來詳細規劃好後再重新開賣(全部重選)
好處是會以優惠價賣給相信他們建商的客人
大概會是新開價後每坪便宜2~3萬
2.
解約,已繳金額全部退加上賠償已繳金額的10%
我們是不想要再繼續相信建商想解約
但是他們提出的違約賠償只有已繳10%
超級少⋯⋯
合約書上明明寫著的是如果違約
要賠償 總 房 價 !
而且是總房價的15%為上限
兩者比起來的賠償差超級多
而且我已經投了200萬快兩年了
這200萬如果拿去投股市或是當時買其他房產
都會是賺很多的
但建商的意思是不可能再提高賠償了,不然就走調節甚至訴訟
請問有人有相關經驗嗎?或是能給我一些建議嗎?
拜託各位大大了🥹🥹
祝大家看房買房都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