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團仔的定義

前情提要
按照這些定義,我當聽團仔的資歷應該只有半年吧,台灣的音樂祭也只跑過鐵玫瑰、基隆跨年場、富邦勇士賽後場和墾丁台灣祭。 但是我聽了三十多年Guns N' Roses、Metallica、Helloween、X Japan、唐朝樂隊。 現在拖著兒子女兒,改聽老王、茄子蛋、美秀、怕胖、鹿洐人,這樣有資格嗎? 音樂聽爽就好,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留言
聽音樂爽就好沒有錯 前提是跟你談論音樂的人是否真的有在用耳朵聽音樂 把聽獨立音樂+穿古著+去live house看專場+去音樂祭喝到掛當作是參與一種次文化的聽團仔 不用浪費時間跟他們聊音樂 他們也講不出跟音樂本身有關的東西 *當然一定有真正喜歡音樂的人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