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益 關於打工度假回國 住民稅相關問題

想要請教各位前輩 有上網已先自行查詢過住民稅的資訊 大概瞭解 住民稅是每年1月1日,依據前一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的年所得來進行課稅。 只要1月1日有住民登錄紀錄的話,也必須繳納一整年的住民稅 本人是於2023/9月底抵達,預計2024/3月底離開回台 有詢問身邊曾經打工度假的朋友也有上網查詢前輩們的打工度假回國手續 發現沒有講得特別清楚 有人說打工度假可以不用繳, 也有資訊說要在區役所繳清住民稅才可以離開 想請問關於住民稅這塊有前輩們遇到過嗎? 不太知道住民稅計算方法(不知道會不會很多錢) 以及打工度假的人是不是真的不用繳就可以離開?(擔心會被罰款)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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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打工的期間 公司是按照法規以非居住者為妳報稅(20.42%)那就沒有住民税義務。但如果公司不懂打度簽證的規定 用了居住者的身分幫妳報稅的話(拿到源泉徵收票) 這個住民税妳就得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