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的過程中被恐嚇

總而言之,今天是第二次調解,過程中資方拿出手機對我們拍照,說拍個照要來好好認識一下,嗆我們的代理人是混哪邊的,並且在過程中對調解人說,他剛剛有找他們的組長聊過(言下之意就是有靠山) 調解人要求刪除照片,我開口請求調解人為我們檢查照片是否真的刪除,資方開始操國罵,並且罵我X癡等等不堪的字眼。 並且以公司破產沒錢作為理由,不支付薪資以及獎金,和高薪低報的部分,且承認寧可把錢拿來告我們也不願意付錢。 也不願意提供該有的相關資料,例如:打卡表、薪資明細、工作獎金明細等等,只帶要告我們的資料。 再次特別告誡,有在找SPA相關行業,記得打探一下是哪家這麼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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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原來如此,除了離職單,我也有在公司的LINE上告知,因為老闆的太太在職場上對我的態度惡劣,所以才讓我寫下離職單離開,這樣也就代表我有做告知的動作了吧? 那再請教您,這樣我是不是能夠訴求說我是非自願離職的? 因為調解人說這樣算我自願離職,所以資遣費和高薪低報的那些差額等等不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