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權益 教你如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
大家好,我是Q
不知道這篇文章要發在甚麼板?如果放錯麻煩告知一下,
我打字打了一個晚上被刪文我會哭的QAQ
最近一例一休要改了,勞方抗爭活動很激烈吵很兇,我沒辦法到現場參與他們的抗爭活動,但我仍想盡我所能的為改善台灣勞動環境盡一份心力。
所以我今天想向大家介紹一項打工族也有的權利:勞資爭議調解。
首先要先釐清幾件事情:
一、兼職工作者仍然受到勞基法保障。
常常聽到很多企業老闆說「你是兼職的」所以沒有勞保,你是兼職的所以國定假日上班沒有加倍發薪水,你是兼職的所以颱風天你還是要來上班,你是兼職的所以沒有一例一休。
拜託,台灣老闆說的話你也敢信?
勞動部有函令告訴我們,兼職工作者也一樣享有我上述的幾種權利。若你有興趣了解更多,麻煩你點下面的網址。
所以不要以為一例一休跟我們沒關係!台灣大學生根據統計(專不專業有待商榷)有76%都有打工,也就是在座的各位都有可能受到一例一休的衝擊啊,務必請各位多多關心自己的權利。
二、遇到慣老闆怎麼辦?
儘管法律規定兼職工作者許多地方都享有跟全職工作者同等的權利,但台灣的老闆可不把台灣的勞動法規放在眼裡啊。這時候我們該怎麼辦才能主張自己的權利,順便給這些壞老闆一個教訓?
各地方縣市政府或勞工處可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不管是老闆沒替你保勞保造成你勞保年資損失、沒幫你投保就業保險讓你失業了領不到失業給付、拖欠工資或是亂扣你薪水,你通通都可以用勞資爭議調解向老闆要!
所以你要踏出的第一步,就是向你工作所在地的縣市政府詢問,應該如何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然後送出申請。至於有哪些重點需要注意,則請你繼續看下去。
三、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要注意些甚麼?
當你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時,最重要的就是選擇「獨任調解」或是「調解委員會」了。
獨任調解是指勞動部將勞資爭議委託給民間機構,讓該機構幫忙促成勞資爭議調解,通常來說比較迅速,但委員的法學知識比較沒那麼專業。
調解委員會則是由數位委員共同調解勞資爭議,勞方資方各可以指派一名委員,當然也可以請勞工局指派。不過申請到開會的時間會比較久,開會也比較慎重,委員你甚至可以請勞工局指派一位律師給你。
至於你問哪個比較好?我會建議如果公司規模不大,看起來不像是有法律顧問的話,「獨任調解」就足夠了;但如果像是全聯、711或者頗具規模的公司,通常會有法律顧問,這時候「調解委員會」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選好調解方式填好資料以後,就送出去給主管機關然後等待通知吧。
四、勞資爭議調解時應該說些甚麼?
首先第一件事情,你必須計算你到底有多少損失。
舉幾個例子,一例一休的加班費,休息日如果你上班6小時,公司其實應該給你8小時的薪水,短少兩小時的加班費;
勞保年資的損失,則可以用你目前為止單月最高的薪資,去乘以你做這份工作多少年算出來。(注意:一定要都換成年,例如一年六個月你要用1.5計算 日也要換成年)
不過你估計損失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失業給付,只要他沒幫你加保就業保險就要記得。
因為失業給付最低都可以喊到39960,是很大的數字。
就業保險最低的投保級距是11100,乘以法定的60%就是你一個月的失業給付,最高可以領六個月。11100*0.6*6=39960
至於你問我為什麼可以領失業給付?我晚點再告訴你。
但其實我覺得,損失只是給你一個底,告訴自己大概拿到多少錢才合理。
如果你真的想算得很精準,勞工處應該都有義務律師可以幫忙計算。
不然其實你亂喊個數字也還好,只是調解委員問你你可能會有點心虛XD
我把個人的算法分享給大家:
1.勞保年資損失:月均投保工資x年資x0.775%+3000,月均投保工資跟年資部分個案不同,但問問委員它們應該會知道。
2.失業給付:月均投保工資x0.6x6個月,月均投保工資一樣問委員就行。
3.退休金:月提領工資x6%,月提領工資你也可以問委員的。
4.資遣費:所得總薪水/工作天數x30天x年資x1/2
5.加班費:這個要細分的話可以很細,有單日工作超過8小時之加班、單週工作達第六日之加班、 單週工作達第七日之加班、 國定假日上班之加班。
(1)超過8小時:第1、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的1/3,第2小時後為2/3
(2)單週工作達第六日:該日的薪水,第1、2小時應給付加班費為時薪的1/3,第2小時後為2/3
(3) 單週工作達第七日:一倍當日應給付薪資並補休一日,未補休則折算成當日應給付薪資,故加班費為兩倍當日薪資
(4)國定假日上班:一倍當日應給付薪資
但你該擺的重點其實不該是「你損失了多少錢」而應該是
「老闆不依勞基法造成你損失會被罰多少錢」!!!
「老闆不依勞基法造成你損失會被罰多少錢」!!!
「老闆不依勞基法造成你損失會被罰多少錢」!!!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請務必注意。
因為台灣老闆很犯賤,如果你不告訴他「你不賠我錢,我就去檢舉你讓你賠更多」,他根本不會想賠錢給你!
就算你今天告訴他他不賠你你就要去檢舉他,他還是有可能要跟你殺價!
把握住「你不賠我錢,我就去檢舉你讓你賠更多」的重點,他拒絕賠錢你就提醒他的話,調解成立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五、為什麼我可以領失業給付?資遣費是甚麼?
資遣費跟失業給付基本上是同一個性質的東西,都是勞工「非自願離職」時可以領的錢。
但如果是「老闆違反勞動法令致使勞工權益受損」而勞工「自願離職」的情形,則會例外跟「非自願離職」的勞工一樣可以請求資遣費,及申請失業給付。
企業如果沒有在30天內給付資遣費給勞工,則會被
「開罰30萬」
「開罰30萬」
「開罰30萬」
這是你很重要的籌碼!也是企業不敢不賠你錢的主要原因。
但要是你真的遇到很北爛的資方,殺價都殺到低於一半了還不肯賠的話,
請真的抱持著「你不賠我錢,我就去檢舉你讓你賠更多」的心情,別跟他妥協。
通常來講沒有資方會跟錢過不去,如果他腦袋真的撞到豆腐,或者覺得台灣沒有過勞死之類的話,你就真的讓他被罰三十萬吧!
被罰錢之後他就會乖乖遵守勞動法規了,你的努力絕不會白費,畢竟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可沒有。
當資方發現不遵守勞動法規會賠錢賠到哭出來的時候,台灣的勞動環境一定會變得更好!
文末想說說我的看法,其實我一直對於台灣的勞動環境很不滿意。
但我一個人的力量實在太微小了,雖然我曾經向我工作過的三家公司申請過勞資爭議調解,每次的和解金額都是2~6萬不等。
可是我依然沒辦法改變整個大環境。別說救人,連我計算出來我的損失有八萬多塊,資方都只願意賠五萬,讓我倒虧三萬了。
但我相信我一個人的力量雖然微小,但十個人、一百個人的力量一定可以讓資方不敢再不把勞工權益、勞動法規當一回事的!
我不是個愛慕虛榮的人,但如果你看完文章也願意為台灣的勞動環境盡一份心力的話,麻煩幫我按個愛心讓更多人看到,如果能夠分享、傳播出去讓大家都知道如何對抗資方的話,更是不勝感激!
你的分享轉發能夠引發改變勞工們整個世界的力量,希望我們都能看見明天更美好的陽光!
我只是個法律系的在學生,許多知識還不夠專業,如果文章有打錯的地方歡迎大家指證,我會馬上修改。
當然如果你有甚麼打工上遇到的問題是我能夠回答的話,也都歡迎你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