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有沒有「存在」的價值呢?

詳細資料可連結下列三個Dropbox網址: 1. 發言人專區
2. 提供給爆料公社的資料
3. 事件完整檔案與資料
以下第一篇文章取自「蘇冠宇(Gary Su)的臉書文章」 NCRP - 勞工局有沒有「存在」的價值呢?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當發生勞資爭議的時候,勞工局沒有立場協助勞工,那勞工局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價值呢? *********************************************************** 總統府 您好 可參考這整個事件,所有相關政府部門的回應 1. 向台灣各公家機關的陳情
2. 台灣公家機關的回覆與反應,大家都會認同嗎
在勞工(蘇冠宇)可提供完整資料的狀況下,勞工局依然無法對公司(盟訊實業)進行懲處,並還勞工(蘇冠宇)一個公道? 因此,是否我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 -> 勞工局根本沒有存在的意義? 所以是否可將各縣市單位的勞工局裁撤掉呢? 如果對勞工有幫助,勞工局有存在的意義? 但是,若沒有幫助呢?那勞工局有存在的意義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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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之前案例的分享(版上都有案例) 大部分申請勞資調解,勞工局都會幫勞方 當然也有草草了事的 我覺得不能用單一例子判斷 當然很多人第一句話都會說勞工局沒有用,這沒有錯 但有沒有用要自己經歷過才知道,不是別人說沒有用,自己也這樣說 我自己有實際檢舉過,有用,真的有罰 但是法規定的金額不高,一個項目2萬起跳 我的公司南部傳產,也有被罰過,之後馬上公告主管要嚴格控制加班時數,不能超標 真的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