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蘇事件」法院第一次開庭後續

請教各位鄉民朋友一個問題? 如同『「盟訊實業」違法解僱與霸凌蘇冠宇』一案(可谷哥搜尋) 如果你的個性不適合在職場工作 但要做賺錢的創業又不知該做什麼 法官勸你(原告)與被告公司和解 1. 你會覺得要和解還是不和解比較好呢? 2. 如果選擇和解,未來要做什麼賺錢? 3. 如果選擇不和解,就是等待法官做判決嗎? 謝謝 參考資料如下: 1. 勞動部民意信箱的陳情
2. 對方律師是「沈以軒」團隊
3. 回覆被告答辯狀(鄉民版)
留言
1.看和解條件,可以接受,當然誰都不會想繼續走漫長又耗錢的訴訟程序。 2.這筆和解金,是否足夠給您一段時間思考,或者創業?再不然就是吃老本,回家靠父母,或者上街當遊民,生命會找到出口,只是出口是好還是壞的差異,相信這句話。 3.不和解,不等法官判決,是要撤告嗎?前面的努力是做心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