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薪水你們可以接受嗎⋯

我妹妹她在台中某方雲集工作 她當工讀當了兩年多 現在轉正職 一個月休4天(其中一天是店休,其他三天不可休假日 如果休假日的話 還會被扣一天假⋯ 然後上班時間是 11點-9點半 薪水:27000 (說是有扣勞健保 本來28800 元旦 中秋 國定假日上班 也沒有給雙倍薪當然也沒有補假 這樣是可以的嗎⋯⋯⋯?
愛心
驚訝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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