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直播主合約請益

有點專制耶 如果播不好17可以單方面取消薪水 然後還有一點 若妨害平台形象 處以罰款150萬 我是覺得罰金有點多 萬一真的不小心講錯話不就 GG 還有我不想被經營粉專 只想直播而已 有17直播主受到什麼不公平待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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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原Po把合約截圖收掉囉 任何合約內容本來就不能截圖放在任何公開的平台上做討論 畢竟合約都是有法律效益的 這是常識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