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騙了😭

當初面試進去是文書處理資料處理 而且他只有說三個月後會加薪 卻沒有跟我講三個月內是試用期 上班第一天卻要我簽試用期合約 合約上面寫業務助理 我反應之後 人資跟我講說 業務助理比文書處理名稱好 我看了一下合約 還好他上面寫雙方可以解決合約 想說有問題就跑 後來真的上班二三天 完全跟面試講的工作內容差很多 我還要通知廠商跟廠商洽談 我要崩潰了我 我就是應徵單純的文書處理 我就是想安安靜靜做完我內勤工作 不想跟講電話 但卻被騙進來⋯
留言
好多留言都好酸,原po上面有提到工作內容跟「面試時」說的差很多,所以公司都不用在面試時講清楚工作內容嗎? 而且本來每個人就都有自己想做的工作種類,或許她真的想一輩子做這種工作,一輩子領這種薪水,那又跟你們各位胸懷大志的人有什麼關係?世界上每個工作本來就都有在那個位子上的人,講話真的不用這麼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