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基本工資調漲 卻被變相降薪
匿名
今年的基本工資從24000調高至25250
共調高1250
相信板上的大家都很清楚
不過今天看到一月薪資時真的傻眼
調整前的薪資:24000+1000全勤+1660績效=26660
調整後薪資:25250+1000全勤+80績效=26330
直接把我的績效獎金搬到底薪去還多扣??
多扣的要星期六加班才有補回來
雖然這樣調整薪資沒違反勞基法
但這樣也算是未經員工同意擅自扣薪了吧
只是違反勞基法的另一項而已
再加上勞動契約上寫24000+1000全勤+1600績效獎金
如果資方給的固定績效少於勞動契約上寫的
資方484就違反契約了
至於違反勞動契約會怎樣
不想管了最近要好好寫履歷找下份工作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