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請假

如題是這樣的, 因為最近要從前東家離職, 但是在計算請假天數的部分,覺得有點問題 (因為公司是小小小公司,只有我跟老闆🥹 所以沒有人資,但是我跟老闆見解又不同) 我在去年12/1 ~12/6 因為確診請病假 當時是採 5+n,12/7進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但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時快篩呈現陽性, 然後伴隨著一堆咳不完的嗽,所以跟老闆請了病假。 但我一直以為是病假,但老闆不承認🥹 他覺得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已是可以出門上班的階段, 故把這次請假視為請特休, 若要請病假希望我提供看診紀錄⋯⋯⋯ 但我查了一下網路,勞動部都只有說可以請病假, 沒有說需要提供什麼證明,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是否可以主張我請病假? 還是請病假就一定需要提供證明呢?
megapx
希望各位如果知道可以解答我🥺🥺 謝謝大家🥹🥺
愛心
3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