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問 勞資爭議問題
Anonymous
幫家裡的公司詢問一下!
如果有問題或放錯版再下架 感謝🙏
以下是家裡公司目前遇到到問題:
公司因為業務虧損有對員工進行調職動作,調職後有A.B.C三位員工覺得不適合並請求公司資遣,公司未同意,A.B.C至勞工局申請調解,要求公司給付特休費、資遣費、非自願離職書,調解最後和解成立,A.B.C跟公司都有簽名和解,公司也按照約定日期和調解內容給付A.B.C各三萬元左右的資遣費用,其中一位A員工在約定日收到款項後,私賴公司說三萬元是資遣費,應該還要再給他特休費用,公司不同意,認為就是按照調解書上的金額來匯款達成和解,A員工不服氣說要再到勞工處求助處理。
問題一:這樣他如果再去申請第二次調解公司還要再額外去調解嗎?
問題二:公司需要額外再付他特休費用嗎?
問題三:還是說他可以在申請第二次調解?主張第一次調解失敗(第一次調解已經達成和解雙方也已簽名,A.B.C跟家裡公司都各有一份和解書)
不好意思~這麼多問題!因為家裡公司目前發生狀況,所以想協助家裡處理一些能幫的上忙的問題,在這先謝謝大家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