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勞工局的申訴舉報!真的沒什麼用

很多人可能認為公司沒有符合勞基法,我就可以去舉報,然後我就一定會拿到我該有的權益或薪資。 當實際跑過一趟之後才知道根本沒用 基本流程是這樣 1.去勞工局寫單子,把事情經過個人資料…等等都寫上去。 2.勞工局受理你的案件,然後要你等調解的通知。 3.大約1個月內會收到通知,然後看安排是哪個時間開調解會,基本整個流程跑完約3個月。 4.調解不成就上法院。這部分請自己寫狀紙或找律師,費用自己負擔,這屬於民事。 接下來等到第一次到法院調解,約半年到1年之間,調不成才會開訴訟庭。 而且第一次訴訟結束後,對方不滿仍可申請上訴到二庭⋯⋯基本沒等個1年半載的,都不會結束。 我知道很多人會覺得,林北就是要爭一口氣,但當時間一拖再拖….有氣都變沒氣了 你可能也會想公司沒有依照勞基法給予薪資或休假,我去舉報,公司一定會被罰錢。 那你就錯了,通常勞工局第一次會勸導修正,若期限內不修正,才會開罰。 而且講白一點,公司直接歇業,改個名字在開業,你真的拿它沒啥辦法。除非這家公司的資本額夠多,公司的資產還能申請扣押。(申請假扣押,申請人也要付假扣押的擔保金) 幾本上所有新聞的勞資問題,那是因為搞到新聞上了,上面施壓給下面,下面不得已動作加速到一個飛快,否則真的有得等。 親身經歷,第一次在勞工局安排的調解,對方還直接嗆「某哩休咩安抓!」。
愛心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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