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下班被通知明天不用來了
匿名
某一天下班老闆突然跟我說明天不用來了
我:????
老闆還說,但之後如果店裡忙不過來我還是要到店裡幫忙
我:????????
憑什麼啊
我也沒做什麼錯事,突然被辭職。而且還是隔天就不用做的那種,這樣真的符合勞基法嗎?而且我是正職,又不是臨時或工讀
老闆還講得很委屈
我才要委屈吧🥹馬上就要過年了,這樣突然趕我走,我去哪找工作啊⋯⋯
昨天老闆叫我後天回去店裡幫忙,理由是我還有領這個月的薪水,回到店做事本來就理所當然
這樣是合理的嗎???自己先亂辭職別人,還要我回去幫忙,但如果我不去,他是不是有理由可以扣我薪水?
而且還要叫我簽自願離職同意書,我該簽嗎?(絕對不簽!!!感謝各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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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之前合約有一項是無故缺席兩天扣三天薪水以此類推的條文,主要還是擔心不去會被扣光薪水💰畢竟錢還沒拿到手,不然也不用擔心那麼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