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無印良品工作經驗

看到最近無印良品年終各種上新聞 兩年前員工這邊幫大家整理一下我們的辛酸血淚 1️⃣年度獎金只有管理職有 公司特此澄清的4月和10月的年度獎金是只有管理職才有的獎金,一般正職是沒有的喔! 2️⃣開工紅包、三節都是抵用券 所謂肥水不落外人田,所以的公司開工紅包是$100元抵用券,另外三節也都是$2000抵用券,限期一個月內使用完畢。 3️⃣工作超時未給加班費 如果手邊工作未能及時完成,真的發生過主管跟你說:「那你先去打卡再去做完。」,而且下班還要終禮,聽通知單跟相關佈達,真的完全沒辦法準時走。 4️⃣嚴重缺人 不曉得是不是因為疫情時期把工讀生的班全部砍掉,導致大家紛紛離職,人力又補不起來,原本兩三個人的工作量通通變成一個人做,更別提在人力這麼緊的情況下,幾乎每天上班都可以看到有人請假⋯⋯ 5️⃣從來沒拿過的激勵案獎金 不定期會有激勵案,設定超高目標也就罷了,重點是達標的門市也沒有獎勵,僅發通知單告知說因為全區組目標未達成,故不發放獎金。真的不曉得門市人員那麼努力銷售是為誰辛苦為誰忙⋯⋯ 暫時就想到這些了,以下開放補充
留言
這間幸福企業還有個非常非常需要爆料的內容!在我錄取的時候,我拿到了錄取通知單,上面確實有寫說會發放「季節獎金:4、10月發放(2個月本薪)」,請問大家的理解是什麼呢? 照新人的理解應該是4月、10月各2個月本薪吧?但是詢問人資後,得到的答案卻是4月、10月加起來「共」2個月,4月發0.5個月、10月發1.5個月! 這完全在玩文字遊戲吧!這是我們的權益,沒有要說明清楚的意思,覺得給我一張紙就很清楚,有問題再追問就打太極顧左右而言他,完全沒有身為企業應有的責任,真的很傻眼… 然後,「所有」的福利都要一年後才有,包括每個月在繳的福委會福利金有的福利,請問不滿一年離職,福利金是不是要還給我們啊?覺得滿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