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益 勞資糾紛(文長 請大家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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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請大家幫幫忙 謝謝😭😭😭😭 本人於去年年中入職某補習班,雇主今年年初才告知未幫本人包勞健保,當日才幫本人補繳,然健保可追溯,勞保無法,雇主告知本人的當下,我回覆去年11月便有口頭詢問了,然雇主回覆因本人入職時,會計師夫婦出國,故導致行政疏失尚未幫本人投保。 本人因缺少這近半年的工資時長因未保到勞保,導致本人無法申請失業補助,雇主表示只願退還每個月從薪資所扣的勞保費及6%,其餘愛莫能助。 同時開出兩個條件,一為接受資遣,二為接任五六年級導師,並表示本人如接受資遣的話,資方要求本人簽離職證明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給本人。 在提出資遣後,多次被約談,本人皆堅定表示不簽離職證明,且要求資方須開立非自願離職給本人,另外因資方行政疏忽導致本人無法申請失業補助。 在多次約談時,也是態度惡劣口氣極差,發現本人有偷錄音時的隔日,更是要求本人交出手機,我表示手機是我的私人物品。 雇主要求我將手機交到櫃檯,並請其他人代為保管,再繼續面談,雇主也在不經本人同意下,擅自觸碰本人的手機,待談話結束不久後,雇主便召集諸位老師至教室,將本人離職一事且如何不配合簽署離職證明一事公諸於眾,本人提出要請謀職假,更是被要求是否能改天,待公審完後,才放所有人出教室。 另則,平時都是每個月10號給薪,雇主表示如果過年出遊或有需要發紅包者,可私下告知,她會先給一半的薪資歐,如不需用錢者,等年後2/15才給薪呢。 資方也在本人面前打給勞工局一同詢問,每當提到本人失業補助一事,資方便避重就輕潦草帶過,待通話結束後,資方便是得出結論表示本人是為了去檢舉資方,故不願簽署離職證明,本人表示因資方的行政疏失導致我無法申請失業補助,且需開立非自願離職給我。 與此同時,雇主更是直接威脅本人,如果要走到調解委員那一步,便會扣押本人的薪資,並把所有績效獎金都扣光。如本人下一份工作的雇主打電話詢問本人這份工作表現時,雇主一定會坦白說好的老師一定大力稱讚,反則…要我自己好好想清楚了。 本人已於年前申請調解,待勞工局告知調解委員會調解之時間。 最後想請問各位除了以下準備的資料外,我還需要準備什麼 謝謝大家🥹 1.資遣費試算公式+金額 2.失業補助試算公式+金額 3.勞健保紀錄 4.一月及二月薪資+資遣費要求資方給付 5.非自願離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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