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資調解該怎麼寫比較好

本人補教業 任職期間恰逢學期結束及暑假 因此時數一直在做調整 並且該補習班於8月底有放假一個星期 除需補課的課程外其餘全數停課 因此本人有一星期未上班 離職的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因為時數 9月份開始因我個人問題上班時數有調整 (這部分有點複雜,我有提前告知但沒人記得 我有先自行排時間補足時數請老闆過目 但老闆不同意 並要求我犧牲一天休假去補缺少時數 等於我每週只休一天 但時數還是規定的40小時 我拒絕後老闆表示那時數不足就不是他的問題了 一直到我9/15離職這件事都未有下文 昨日去領取薪資時覺得扣除的薪水實在太不合理 以下附上薪資單所列 1.113.9.1-9.15 薪資 $40000*89/176=20227 2.113.6-8月積欠時數-64小時$40000*-64/176=-14545 3.113.7-8月勞健保(7月:-1085)(8月:-1085)(9月勞保費:329)=-2499 4. 應付$20227-$14545-$2499=$3183 詢問過勞工局後要我上網填寫資料申請調解 但不知道以我上述說明填寫就好 或是應該更簡潔一些 希望有大神能給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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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載明公司名、積欠期間+1~3大項是什麼名目+各項目小計(無計算公式),最好明列出各自違反什麼法規的第幾項+罰責 後面載明希望限期在幾號前結清、什麼方式結清(通常按在職時的每次薪轉方式+固定薪轉日期) 最後看你要不要補充1~4的公式,反正最後在調解現場都是要給大家看+談的,記得說法讓調解員認同與站在你這一方 然後看你要不要同時申請具名檢舉,這樣在調解失敗時,自己還有後路等對方自行找你求和解與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