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 #KKday 說好資遣卻改口要我簽「自願離職」

#二更 感謝上報的報導,也謝謝大家這段時間的關注與討論。 關於勞資調解的部分,我不確定是不是勞動局有點誤會,我這邊從來沒有申請過勞資調解,只有打電話到1999詢問關於勞資調解的流程,對話當中也沒有表明我在KKday工作。 關於公司對外說明「優退」一事,我想澄清:公司當初並未提供任何優於法定標準的條件,他們提出的「離職金」就是勞基法規定的「資遣費」。 如果「依法給付資遣費」就能稱為優退,那或許很多人未來都會誤以為自己拿到的是好條件,但實際上只是最低法律保障。 我沒有惡意,也從未主張他們脅迫我,但確實突如其來的協議書和其中的條文內容,在當下真的帶來不小的壓力。 我希望說明這段,是因為語言的包裝會影響制度的判斷,也希望誤會不要持續蔓延。 「優退」不該被濫用,對於每一位在體制中努力工作的人,最基本的透明與尊重,是我們都值得爭取的。 #更 自這篇文章發布以來,留言區出現了一位「疑似熟悉內情的帳號」,反覆使用嘲諷、情緒性語言、並曲解文中語意進行人身攻擊。 這位留言者直接引用了我當時未公開的表達用詞(例如「想一想」),並以「HR」視角自居,與我文中明確指出為主管談話明顯矛盾。 我不打算指認對方身分,但我想說:如果這樣的語氣與反應,是一間企業面對勞資糾紛時的典範,那麼我們的職場倫理,真的需要被重新討論。 - 先歡迎媒體全文轉發,也希望大家可以花點時間看一下這個荒謬的故事🙏 如果後續收到KKday寄來的任何法律文件,我將會更新本文以公告大眾,在此發誓一切屬實且有證據。 ———正文開始——— 如標題所述,我是KKday的前員工(intern),因為組織異動被資遣了,但整個過程充滿不合理甚至違法的情形,因此決定寫下來給大家作為借鏡。 2025/04/18 當天和主管one on one時突然被帶去lobby,主管連電腦都沒拿,就跟我講說接下來的組織異動嚴重影響目前的工作,所以可能沒辦法讓我維持原本一週三天的排班,但她知道我還是要生活,因此建議我可以開始找尋新的工作。 聽起來好像蠻暖的,但當下總覺得哪裡怪怪的,好像一直在推著我找工作,然後就可以自願離職嗎? 2025/04/25 我收集了一個禮拜的資訊,包含詢問律師和找相關文章後,決定主動和主管做第一次的協商資遣。 以下為部分錄音檔逐字稿: 我:上次有提到主要是因為內部有一些變革,(主管)也幫我嘗試看看是否能安排其他team的工作,但因為一些考量覺得沒有那麼適合,我回去想了一個禮拜,我可以理解公司的處境,但我覺得我好像不應該被動地接受這件事,我希望可以跟公司討論看看如果未來有減班,甚至我這個職缺會被拔掉,公司這邊是不是會有相對應的措施來處理? 主管:你指的是資遣這件事嗎?如果真的走到這一段我會嘗試走這個方法,(中間省略),我會想辦法去爭取 主管在這段對話裡有表示可能HR chief不會同意,她會幫我爭取看看,但一切都要等到董事會結束才能確定,而她過程中也一再跟我確認是否有找其他工作的安排和方向 2025/04/28 主管與我確認接下來我的職務會被拔掉,並且會走資遣流程。 以下為部分錄音檔逐字稿: 主管:剛剛有跟HR chief談,確定我們會跟你談一筆資遣費,但目前還在等C&B那邊計算,只是說這個東西我們這邊需要先預告你,原因會用業務縮減⋯依照勞基法條款,我們需要十天前先告知,這件事你是ok的嗎? 我:ok (中間省略) 主管:那我們時間會敲在5/9 我:所以最後一天會在5/9? 主管:對 2025/05/08(最荒謬的來了) 原本以為主管跟我約11:30會議是要我簽署資遣相關文件,沒想到她拿出了另一張「協議書」
megapx
嗯⋯是的完全沒有看錯!HR Chief要求我「協議自願離職」‼️甚至在第四條要我放棄所有法律救濟的權利並且對我下了「封口令」!這條已經明顯違反勞基法,而且利用勞資關係的權力不對等壓迫我的言論自由。 KKday的理由是因為年初有大裁員,再加上接下來組織異動可能會有第二波裁員,而他們有通報資遣人數的考量,所以希望可以跟我協議自願離職。(簡單來講就是他們不想要通報我的資遣) 我聽了真的滿頭問號??前面都已經口頭契約成立了,現在是可以這樣出爾反爾的嗎?而且明明組織異動不是我的問題,為什麼要我「自願離職」?再加上第四條的內容,那筆錢根本看起來比較像封口費!(還以為自己遇到了什麼恐怖份子,居然想拿錢要我閉嘴⋯) 我婉轉地說需要時間思考之後跟主管約了下午的時間討論,隨即跟律師確認可行的談判手段。因為怕slack無預警被關起來,因此用line傳了訊息給主管,表示已經詢問過律師和勞工局,這麼做已經涉及法律上的風險並損害勞工權益。(暫時不放上截圖,如有必要會更新) 下午一進到會議室,主管馬上把早上給我的協議書收走,並跟我說HR Chief決定走資遣,然後快速跟我確認資遣費和後續的流程後就結束會議。(回到辦公室主管立刻把協議書銷毀,但還好我早就已經掃描存檔了) 故事講完了,非常的荒謬,也讓我整整三個禮拜沒辦法好好睡覺,幾乎都在跟律師討論怎麼協商和查詢相關法規。其實不是資遣費的問題,而是覺得面對這些事,我本來就應該要有尊嚴地「被請走」,原本可以好聚好散的,但最後一刻的「協議自願離職」+「封口條款」真的太誇張!! KKday真的有把員工放在眼裡嗎?還是根本就當免洗筷?只能說真的失望透頂,心裡來回拉扯了很多次才決定發文,希望接下來想去KKday的人可以三思,我們都值得被公司好好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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