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為什麼很多台灣人在做不符合勞基法的工作

還覺得自己公司違法是對的? 昨天看到一篇遲到還是早退一分鐘扣一小時薪水的文,發現大家都不覺得這制度有問題? 勞基法並未規定遲到一分鐘扣多少,而是要求雇主不得超過員工實際未提供勞務的比例,且需依照員工的時薪或月薪來計算應扣除的工資。不正確的扣薪方式,如「遲到一分鐘扣50元」或「遲到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等,都可能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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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沒人在認真做事情 勞動部,經濟部,衛服部,外交部 甚至是總統,行政院長... 他們在高啥年輕人完全看不懂 隨便請有智商的大學生都做的比他們好 所台灣才會蘭成這樣,下次還選給他們 天祐台灣,傻眼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