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為什麼很多台灣人在做不符合勞基法的工作

還覺得自己公司違法是對的? 昨天看到一篇遲到還是早退一分鐘扣一小時薪水的文,發現大家都不覺得這制度有問題? 勞基法並未規定遲到一分鐘扣多少,而是要求雇主不得超過員工實際未提供勞務的比例,且需依照員工的時薪或月薪來計算應扣除的工資。不正確的扣薪方式,如「遲到一分鐘扣50元」或「遲到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等,都可能違反勞基法。
留言
1.政府運作都是靠公司繳稅。 2.罰緩對公司不痛不癢。 3.台灣四面環海,笑大家不敢出國工作。 4.高房價、低薪,讓大家不敢換工作,只能一直被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