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為什麼很多台灣人在做不符合勞基法的工作

還覺得自己公司違法是對的? 昨天看到一篇遲到還是早退一分鐘扣一小時薪水的文,發現大家都不覺得這制度有問題? 勞基法並未規定遲到一分鐘扣多少,而是要求雇主不得超過員工實際未提供勞務的比例,且需依照員工的時薪或月薪來計算應扣除的工資。不正確的扣薪方式,如「遲到一分鐘扣50元」或「遲到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等,都可能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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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在性格上會認為「自己不值得正常待遇」「好待遇輪不到我」 認為「這是為了工作沒辦法的事」、「工作本來就這麼苦」、「人生就是要吃苦」而自動運行內在合理化大法 然後再酸別人「過很爽」 甚至低級一點的心態會很扭曲 然後漸漸的工作越找越差人生越來越不順 人生是很多選擇堆積出來的 有些人就算性格有上述吃苦的想法 但心態不會扭曲 其實最後也會被符合勞基法、環境友善的公司帶走的 我以前公司病假還不扣錢咧...進公司才知道有這種隱藏任務...
B4(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