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

請問板上有人申請過這個嗎?! 小的其實是政府機關的約僱人員(有勞保) 聘期到今天 可是卻在一個多月前 也就是11/5發生了車禍 也取得了重大傷病卡 急診加護開刀出加護一般病房等到11/29出院 目前的狀態是右腳三個月不能踩 出院時醫師有開診斷證明書說需要專人照顧 建議休養三個月之類的文字 本以為這樣就可以提出申請 不過稍早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窗口 同一傷病基本給付天數是兩年 請領區間有單位請單位送件 沒有的話可以自行送件 如果退保後可以請領一年而已 本來以為是依照診斷書 或者下列傷病診斷書
來判斷說要給我幾個月薪資補助之類的 沒想到結果是勞工局窗口要看我的診療紀錄 這是否意味著 這不是一種預先的補助 得要等到療程告一段落才能申請 例如我的三個月骨科說不能踩的期限 加上這段期間的回診紀錄等 等於是一種事後的補助 好像沒有那麼及時雨的感覺 然後我的薪資組成 這個月有很大部分已經拿到了 但還有1.5天是需要經過職災認定 有點令人搞不清楚頭緒呢 看起來短期內先期待身為政府約僱會有的少量過年前年終獎金 其他先別想這麼多,是嗎?!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前輩們幫忙回答 謝謝大家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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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你以為能馬上拿錢喔? 你申請完後 審核還要幾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