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

匿名
請問板上有人申請過這個嗎?!
小的其實是政府機關的約僱人員(有勞保)
聘期到今天
可是卻在一個多月前
也就是11/5發生了車禍
也取得了重大傷病卡
急診加護開刀出加護一般病房等到11/29出院
目前的狀態是右腳三個月不能踩
出院時醫師有開診斷證明書說需要專人照顧
建議休養三個月之類的文字
本以為這樣就可以提出申請
不過稍早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窗口
同一傷病基本給付天數是兩年
請領區間有單位請單位送件
沒有的話可以自行送件
如果退保後可以請領一年而已
本來以為是依照診斷書
或者下列傷病診斷書
來判斷說要給我幾個月薪資補助之類的
沒想到結果是勞工局窗口要看我的診療紀錄
這是否意味著
這不是一種預先的補助
得要等到療程告一段落才能申請
例如我的三個月骨科說不能踩的期限
加上這段期間的回診紀錄等
等於是一種事後的補助
好像沒有那麼及時雨的感覺
然後我的薪資組成
這個月有很大部分已經拿到了
但還有1.5天是需要經過職災認定
有點令人搞不清楚頭緒呢
看起來短期內先期待身為政府約僱會有的少量過年前年終獎金
其他先別想這麼多,是嗎?!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前輩們幫忙回答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