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試用期該如何提離職?

匿名
入職大約1個月發現這份工作不是自己熱情所在
加上辦公環境實在太過壓抑
除了新人外所有人都常態性加班至少一小時起跳
雖然過試用期後一週可以有幾天WFH
但評估這個工作不是自己想做的,加上試用期過後一週還是會有幾天需要到壓抑的辦公環境上班
一個月下來心理層面越來越負面
決定早點離開現職 比較不浪費單位再花時間訓練我
總之人生中第一次還沒過試用期提離職
雖然知道不用預告日,但身上還是有一些案件在處理中,目前預計週一把案件進度整理好
想週二早上提,週二下午走
不確定這樣的方式會不會太不留情面😞
還是週二提週三再走比較可以被接受呢?
離職理由應該就說不適應了
同事跟主管都是很不錯的人,我有問題都會說明得很詳細,還是想留情面給日後相見
求各位建議,因為這份工作已經內耗我四周,多待一天對我來說都有點痛苦…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