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司加班換補休和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否有問題?

匿名
大家好
本人上個月瘋狂加班,今天領到錢想說驗算一下,發現了一個問題想來問問這樣公司是否有問題
我們公司平日加班前2個小時倍率是1.334,後2個小時倍率是1.667
我申請平日加班時都會把倍率1.334的時數拿去換補休,倍率1.667的時數拿去換錢
也就是說加班超過2個小時的部分我都會拿去換加班費
舉個例子,假設我有一個平日加班4小時,我前2個小時拿去換補休,後2個小時拿去換錢
我的理解是這樣申請的話我拿到的加班費是用倍率1.667來計算的
但是我驗算後發現我拿到的加班費是用倍率1.334來計算的
我很納悶公司為什麼這樣算,我待的公司是電子五哥,人那麼多不可能是人工計算算錯吧?
如果他真的算錯,那以前這樣申請的人不都一直是錯的?
還是公司會想要用「你前面兩個小時換補休,所以後兩個小時才是你開始加班的前兩個小時」這種理由來搞人?
就算這種說法行得通,那我前兩個小時的補休不休的話他要給我錢的時候他算的倍率又是多少?
雖然也就幾百塊的事,但總感覺被公司坑了
本人連假過後會去問HR實際算法以及是否有誤,但還是想發文請教網友我的理解是否有誤,以及公司這樣是否有問題
以上謝謝大家